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政策条文 » 正文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5年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04-2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下降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提高的电价空间,主要用于实施全省范围内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同时适当疏导清洁发电价格矛盾和电网电价矛盾。

二、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降低0.0194元/千瓦时(含税,下同),降低后的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0.3997元/千瓦时,各发电机组具体上网电价见附件一、二。

三、取消化肥用电价格子项。此次化肥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0元,自2016年4月20日起按相应类别的工商业电价执行。

四、全省范围内实施城乡各类用电同价。除10千伏居民生活和淅川县电价外,趸售县各类用电价格降至直供电价标准,同时执行与直供区域相同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河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和河南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见附件三、四。相应调整趸售结算电价,见附件五。

五、适当疏导燃气发电价格矛盾。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09元提高到0.659元。

六、适当疏导超洁净发电上网电价矛盾。2015年经省环保厅验收合格的超洁净燃煤发电机组,经我委确认后,达标运行超洁净设施所发电量,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