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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1-04-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从江西发改委获悉:日前,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通知称,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正在开展光伏规划库调整和优选申报工作。针对申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完善规划和项目申报机制

1.多批次组织项目优选工作。为引导企业做实、做好前期工作,提高申报项目的合格率,我局拟在控制年度新增总量的基础上分批开展新增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申报工作。项目单位可依据项目成熟程度及预计并网时间自主选择申报时间段,合理有序参与项目申报,减少仓促申报造成的前期不扎实问题,缓解项目集中并网造成的市场波动。

2.滚动调整规划项目库。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库每年开展四次滚动调整工作,其中论证项目库调整时间为每年年初和年中,近期项目库调整时间为论证项目库调整后1-2个月左右。每次调整后的项目库清单均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今年1月印发的规划项目库中列入“待进一步论证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可参与下次规划论证库的申报调整,符合政策的纳入项目论证库。今后不再设置待论证项目库清单。

3.简化支持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规划论证库申报材料,原所需支持性文件中“接网初步意见”,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项目申报完成后我局统一征求电网企业意见。

二、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退出机制

1.完善规划项目库入库项目退出机制。在建项目并网后应及时纳入江西省可再生能源数据平台,并自动移出规划项目库;对纳入规划近期项目库2年以上、纳入论证项目库3年以上而未报实际前期工作进展的项目,由所在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或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提出调整建议,在项目库滚动调整时及时清退,腾出规划容量。

2.完善已纳入年度建设规模项目退出机制。对于已纳入2019、2020国家建设规模但确实无法实施的项目,可由企业主动申请调出建设规模,企业退出全部未实施项目后可正常参与新项目申报。 

原标题: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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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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