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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县:“多举措”依托光伏产业扶贫 助力贫苦户脱贫致富
日期:2017-05-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2017年以来,宜黄县认真贯彻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制定了《宜黄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12个乡镇139个行政村4272户组建了148个合作社,筹集资金1.5亿元,启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工程,争取6月底结束,预计仅此一项帮助困难群众户均每年增加3000元收入,助推困难农户实现产业脱贫目标。

1、 领导重视。成立宜黄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亲自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发改委、扶贫移民局、供电、农业、林业、工商等12个职能部门及各乡镇长为成员机构,办公室设在扶贫移民局,负责日常调度、指导项目建设开展工作。

2、 部门协作。根据《宜黄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大力宣传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突出工作重点,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参与。

3、 财政扶持。积极筹集建设资金1.5亿元,按照2016年全县建档立卡的在册贫困4273户,惠及人口16940人。县财政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户补助和财政贴息,其中:2200万元按每户补助标准5000元;800万元用于农户借贷财政担保贴息,农户筹资1.2亿元到政府指定金融机构信贷每户借3万元,5年内只还本不付息优惠政策。以户均不超过5千瓦的标准,建设完成148个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1.36MW。

4、保障措施。农户贷款贴息全额由政府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中解决,每年一决算,期限五年。县供电公司无偿提供接入电网,并免费提供接入主网计量表,营运期间设备免费维修,保修期为20年。收益分配以每个合作社为光伏发电站为核算单位,前5年发电受益60%补助给贫困户,40%作为偿还银行贷款;第6-10年发电受益31%补助给贫困户,65%作为偿还银行贷款,4%作为运维企业维修费用和买财产保险;第11-15年发电受益40%补助给贫困户,55%作为偿还银行贷款,5%作为运维企业维修费用和买财产保险;第16年以后,发电受益50%补助给贫困户,10%作为运维企业维修费用和买财产保险,40%作为集体收入,用于村集体公益性扶贫。

原标题:江西宜黄县:“多举措”依托光伏产业扶贫 助推4272户困难农户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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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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