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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将至 国家发改委: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日期:2021-08-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qianjiao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在网络上争论已久的电价调价,将正式迎来实质性进展。

7月29日,国家发改委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表示,为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要求,未来将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价信号。

这是否意味着居民电价要上涨了吗?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电价差额大了,有利于电力储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只有合理的价差存在,才能有储能产业的发展空间。大家不要错误的认为储能行业就是‘套利交易’甚至是吃‘软饭’的,没有给社会创造价值等等。我们已经习惯了大电网下的统一电价或者说“峰谷平”电价机制,而在美国或者欧洲,电网公司的电价机制都有精确到‘分钟级别’的电力协调机制,不仅是‘小时级别’的削峰填谷。有电力需求就要有配套的电力供应,既然用户有采用‘尖峰时刻’电力产品需求,那就要回归电力产品的‘商品属性’,高价购买就是市场经济属性的体现。”

多地用电量大幅攀升

电价迎来调价,与全国多地的用电量攀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总量达393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与城乡居民用电量分别达451、26610、6710与55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16.6%、25.8%与4.5%,

祁海珅认为,这次国家发改委的电价调整机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要“大幅拉大”峰谷电价的差额,特殊阶段的高峰用电价格可以比低谷用电价格高出“3-4倍以上”。

“也就是说峰谷差价最低要高三至四倍,而尖峰用电价格还要比高峰阶段价格高20%以上,可想而知,为了鼓励用户尤其是用电大户进行错峰用电,推出这么大举措且具体指标的力度之大,在我国电力史上实属罕见,看似是有点无奈之举,更是与时俱进下,对于电力系统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进。” 祁海珅表示。

高峰电价上浮比例不低于20%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电价调价并非是突如其来的。

早在6月底,国家发改委就在一条题为“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中表示将“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在国家发改委本次发布的《通知》中,除完善峰谷电价机制与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外,建立尖峰电价机制也被写入了其中。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电力系统最高负荷95%及以上用电负荷出现的时段合理确定,并考虑当年电力供需情况、天气变化等因素灵活调整,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热电联产机组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大、电力系统阶段性供大于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强化尖峰电价、深谷电价机制与电力需求侧管理政策的衔接协同,充分挖掘需求侧调节能力。

那推出尖峰电价机制的意义何在?祁海珅指出,国家发改委这个新市场的价格机制只是一个开始,具体来讲就是电力行业的发展由“单一生产时代”向“综合服务时代”迈进了,随着储能行业的推进,“分钟级别”的电力供应将成为新常态,一个全新的、市场化的、动态化管理的新型电网的调节运营模式很快就会到来。 

原标题:电价调整将至 国家发改委: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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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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