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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斯成:2020年光伏新增规模40-42GW;自发自用规模500GW!
日期:2020-03-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chengli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近日,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员王斯成围绕2020年光伏发展发表自己的看法,他认为2020年新增装机总规模预计40GW-42GW,自发自用规模500GW! 

3月20日,由特变电工新能源主办的2020“风光无限,平价定乾坤”云端研讨会召开。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员王斯成围绕“2020年光伏发展政策解析”这一话题进行深度演讲。王斯成认为,2020年新增装机总规模预计40GW-42GW;可再生能源和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将成为“十四五”光伏发展规模最重要的保障政策。

对于2021年平价之后光伏是否还能盈利这一业内备受关注的问题,王斯成分别围绕全额上网项目和自发自用项目进行阐述。他指出,对于全额上网项目,一类资源区,光伏的合理电价必须做到0.25元/kWh以下;二类资源区:光伏的合理电价必须做到0.30元/kWh以下;三类资源区,光伏的合理电价必须做到0.35元/kWh以下;而对于自发自用项目,他表示,光伏合理电价只要做到0.50元/kWh以下即可。2021年以后,自发自用项目是盈利的。

此外,王斯成还特别提及,应该放开光伏-逆变器容配比的限制,放开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限制,优先保证光伏先发、满发,全额上网项目在无补贴情况下,也可实现盈利。

对于2021年之后的平价时代光伏政策,王斯成认为,对于集中式光伏电站(包括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的全额上网项目),需要匹配放开政策:放开 “光伏-逆变器容配比”;取消收购小时数的上限限制,保证光伏系统“先发、满发”;如果发生“弃光”必须要有补偿政策,同时要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加快电价改革和分时电价体系的建设,促进光伏电站站内储能发展,继续消除光伏发电的非技术成本:对于分布式“自发自用”项目:王斯成老师建议放开规模,到2021年,自发自用的光伏电在全国范围和所有类型的终端用户(工商业、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市场潜力很大,全国潜在市场达到5亿千瓦;此外,王斯成指出,要加快“电力交易市场”的建设,大幅扩展“全额上网”项目平价市场,建议尽快出台“自发自用”平价项目的备案程序和管理办法政策。值得注意的是,王斯成老师对2020年光伏市场提出八大结论。

1、2020年的平价项目:按照平价文件仅有全额上网项目;先于竞价项目申报;

2、2020年的补贴项目:户用补贴资金5亿元,不竞价,如果补贴8分/kWh,预计7GW;竞价项目(自发自用和全额上网)补贴资金10亿元,预计自发自用规模4GW,全额上网规模15-18GW,合计约20GW;

3、2020年新增装机总规模预计40-42GW(含2019结转项目);

4、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能够保障光伏规模,“十四五”国家不定规模,每年由地方根据“责任权重”(下限) 和“消纳能力”(上限) 确定,“消纳责任权重”的优先级高于“消纳能力”;

5、对于全额上网光伏电站2021年起应放开政策并努力消除非技术成本:1)放开容配比,2)取消发电小时数的上限限制,保证“先发,满发”,3)弃光要给补偿;

6、对于自发自用分布式要放开规模限制,自发自用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办法目前缺失;

7、建议对燃煤电厂强制配额,解决补贴拖欠和补贴资金不足的问题;

8、加快电力交易市场和分时电价的建立,启动站内和分布式储能的商业化市场。

原标题:王斯成:2020年光伏新增规模40-42GW;自发自用规模500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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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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