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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方法出台迟 法人无法领取补贴
日期:2014-07-0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ara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早在去年,国家能源局就出台了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政策,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在完成备案后,都有资格拿到补贴。

但是理想与现实总是有距离的,截至目前仅仅有山东、河北、河南少数几省发布了备案办法,多数省仍未发布。日前法人单位北京慧能阳光电力公司自曝,其后海望海楼项目于2014年1月就已并网发电,但是直到现在也无法领取发电补贴。

政策无法落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某些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


早在去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就由核准改为备案,目的是为了简化光伏项目的审批环节,减少业主审批成本。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要求,备案工作应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但是由于具体备案办法由各省级政府制定,导致各省政策落地差异颇大。

“先进省”如光伏大省浙江、江苏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简化备案程序,不仅落实国家补贴,而且还有省级补贴。河北省也依照政策完全简化备案程序,参照自然人项目,统一由电网并网后登记备案。

相比之下,某些光伏产业发展缓慢的“落后省”则要求则提交设计院出具的可研报告,这种报告费用昂贵,可以说是换汤不换药,打备案之名,走核准之实。

缺乏光伏实业的北京市对于落实这一国家政策的积极性也很低,迟迟未出台备案管理办法。这导致本市开展并网业务的企业因无法完成在当地发改委的备案而无法领取度电补贴(0.42元)。

北京市应重视发展光伏产业

作为首都和深受雾霾影响的大城市,北京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改善空气污染的系列举措,号召全市推广清洁能源应用。

众所周知,光伏是绿色能源的重要应用方式,无污染、零排放。因此,北京应该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走入居民和社区,走进工商企业,简化项目审批备案程序,参照其他省市推出的补贴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尽快彻底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为改善空气污染作出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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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新网作者: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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