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努尔·白克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努尔·白克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努尔·白克力
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努尔·白克力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四个意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不知敬畏,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努尔·白克力
开除党籍处分;
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标题: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努尔•白克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