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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电子函〔2017〕40号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的函
日期:2017-02-1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编者按:2017年2月10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 晋经信电子函〔2017〕40号《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的函》文件。要求全省经信委、产业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资源摸底调查。

2017年2月10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 晋经信电子函〔2017〕40号《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的函》文件。要求全省经信委、产业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资源摸底调查。单体3000平方米以及产业园区综合达到5000平方米的即纳入申报范围。
经信电子函〔2017〕40号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的函
 
经信电子函〔2017〕40号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的函
经信电子函〔2017〕40号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调查的函 

原标题:山西经信委调查全省3000平以上工业企业光伏屋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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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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