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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明年起将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日期:2016-12-2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国家发改委:明年起将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周一(12月26日)称,为及时反映不同类型新能源发电技术进步、缓解补贴资金缺口,明年起将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发改委网站发布的通知并称,自明年1月起,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人民币,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

通知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2018年1月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分、5分、5分、3分钱。

同时,为鼓励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风电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通知称,保持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不降低、少降低东部地区光伏发电价格,有利于合理引导光伏产业优化布局,鼓励东部地区就近发展新能源,减少煤炭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大气质量改善。

通知并显示,根据目前光伏、风电发展速度测算,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下调后,每年将减少新增光伏电站补贴需求约45亿元。2018年陆上风电价格也降低后,每年将减少新增陆上风电补贴需求约15亿元,合计每年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约60亿元。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中国明年起分资源区降低新能源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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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汇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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