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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信厅最新答复:目前已支持298.6万元顶峰独立新型储能项目
日期:2024-04-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4月22日,安徽省工信厅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针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赵国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储能运营政策的落实落地的建议,安徽省工信厅给出答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2023年10月成立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是明确推动新型储能合理布局、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价格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充放电损耗、容量电价等方面成本补偿机制等具体举措。在加强机制创新方面,规定储能电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调峰调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级高于燃煤火电机组。二是针对安徽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制定推动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结算方式、发挥新型储能项目顶峰作用等政策措施。目前已支持参与顶峰独立新型储能项目5个,支持金额298.6万元。三是将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合理布局、优化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结算方式等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原文如下: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3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我单位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赵国庆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储能运营政策的落实落地的建议,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2023年10月成立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统筹推进全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落实各项任务。

2023年以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一是牵头制定并印发《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应用牵引场景示范等七大行动,明确推动新型储能合理布局、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价格机制、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充放电损耗、容量电价等方面成本补偿机制等具体举措。在加强机制创新方面,规定储能电站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调峰调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级高于燃煤火电机组。二是我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针对我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制定推动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结算方式、发挥新型储能项目顶峰作用等政策措施。目前已支持参与顶峰独立新型储能项目5个,支持金额298.6万元。三是在《安徽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中,将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合理布局、优化新型储能项目调用结算方式等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若干政策》和《工作要点》落实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储能支持政策,加快构建安徽新型能源体系。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联系电话:0551-62871759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安徽工信厅最新答复:目前已支持298.6万元顶峰独立新型储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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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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