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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上路后通行权等同小型客车
日期:2024-02-1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明确: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等同于小型载客汽车管控模式,赋予其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

对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皮卡车,赋予其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中型厢式载货汽车等同于轻微型载货汽车管控模式;中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可全天在市区道路通行。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放宽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系列要求,为细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物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放宽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已放宽措施:对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皮卡车,赋予其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中型厢式载货汽车等同于轻微型载货汽车管控模式;中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可全天在市区道路通行。

以上便利措施,已分别在2022年3月30日、7月8日、8月22日和2023年8月31日执行。

二、新放宽措施: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等同于小型载客汽车管控模式,赋予其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

以上新放宽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月30日
 
原标题:山西太原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上路后通行权等同小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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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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