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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发改价管〔2016〕945号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宁河区大月河村80兆瓦鱼塘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日期:2016-10-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inkai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天津永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现就宁河区大月河村80兆瓦鱼塘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天津宁河区大月河村80MWp光伏发电项目按本市2016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即每千瓦时0.88元。

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天津永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市电力公司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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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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