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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公顷提高2.4287万元!云南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公布!
日期:2024-01-1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sunmengq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 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征收土地补充公告。公告指出,云南省于2023年开展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3年11月9日执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

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2月22日按照“2020年区片综合地价”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相关要求,经核实,该项目申请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地类面积均未发生变化,征地补偿标准需按照“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根据公告文件,本次光伏用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登记表、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青苗补偿登记表无变化,因采用“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登记表补偿总金额(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增加2.4287万元。

根据此前的公告,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征收面积为0.8424公顷,共涉及1个乡1个村1个村民小组。 

原标题:每公顷提高2.4287万元!云南耿马县四排山光伏发电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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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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