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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绿证最新通知
日期:2023-10-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chenglingy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绿证核发的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要求。

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

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档立卡、账户注册、电量信息报送等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源【2023】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入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有关电力交易机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负责绿证相关管理工作。

二、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发绿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负责绿证核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并提供技术支撑。

三、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档立卡、账户注册、电量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通知》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推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9月12日印发

目前绿证交易数据如何?

9月19日,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周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在会上发布了国内首个绿证发展年度报告——《2022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报告内容:建档立卡是绿证核发前提——建档立卡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数据标准化、统一化的有效管理手段,也是绿证核发唯一、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的重要基础。为保障绿证核发工作有序开展,各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参与绿证核发交易前,须及时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卡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填报确认工作。

绿证机制前后差别:

1. 核发范围变化:


其中补贴绿证累积核发量排名前三分别是:河北、新疆、内蒙古,累积核发量占全国总核发量42%;无补贴绿证累积核发量排名前三分别是黑龙江、吉林、山东,累积核发量占全国总核发量49%。

而交易方面,截至2022年底,国内绿证累积交易1031万个,无补贴项目绿证交易量占比76%。其中,2022年年内绿证交易量969万个,同比增长15.8倍,创历史新高。

绿证购买较大的省份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华南,累积购买量约597个,约占国内累积交易量的60%。广东、江苏、上海、北京以绿证单独交易为主,均超过本省绿证总购买量的55%;宁夏、吉林、河北、山东、辽宁以绿电交易为主,所购绿电绿证均超过本省绿证总购买量的85%。

2022年,无补贴绿证交易均价约3.8分/千瓦时,绿电交易平均溢价约5分/千瓦时,企业型消费者中,制造业占比68%。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绿证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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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电能替代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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