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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增一地,广西发文规范光伏用地,离水3m
日期:2023-09-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广西自然资源局联合多部门发文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政策文件,文中要点如下:

农光互补模式的光伏方阵涉及使用农用地(包含园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耕地)的,除桩基用地外,用地不得改变地表形态、破坏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用地用途(含种植、养殖)。

各类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每行光伏组件南北方向净间距应大于1米。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林地的,可使用覆盖度低于50%的非天然起源灌木林地(不得使用油茶造林地),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灌木,高差大于1米。

光伏方阵用地涉及使用草地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草本植物,高差大于1米。

光伏方阵涉及使用坑塘水面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水面3米。

正文如下:

 

 

原标题:再增一地,广西发文规范光伏用地,离水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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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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