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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备案、控规模、强配储……近期多省整顿分布式,光伏政策又有新变化!
日期:2023-09-0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前有陕西省改委整顿光伏乱象,后有网友建议蒲城暂停光伏项目备案。最近一段时间,湖南、湖北、山东、辽宁、安徽等地户用光伏、分布式光伏政策接连出现调整。

调整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强备案、并网管理

河南省


《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租屋顶模式,应以企业名义备案。

自然人光伏项目:由居民提供房屋自有证明、项目自投承诺等相关文件,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电网企业应在项目并网前复核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支架等)购置发票与备案主体的一致性。

非自然人光伏项目:由企业自行备案,企业要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以房屋所有人名义登记、备案,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以自然人名义备案,不得以任何方式拆分项目申请备案。

河北省

《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自然人名义提交的并网申请资料中,如果含有以企业名义租赁自然人屋顶协议的,应由相关企业统一备案,并按照非自然人受理报装手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取得备案手续和电网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前,严禁提前开工建设。

湖南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

第三方租用居民自有屋顶或建筑表面,通过出租设备等方式共建开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

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居民身份证明只能用于办理备案手续,未经居民本人书面授权同意,不得用于办理本项目商业贷款。报装时需提供第三方开发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居民)委员会或村集体出具的建筑物业权属证明以及项目备案书。

湖南省邵阳市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日开发建设的通知》

大力支持以项目公司(非居民)申报并网,邵市发改能源[2023]96号文件下发前已签订自然人并网协议的,可以自然人申报并网。2023年7月31日后,严格控制以自然人申报并网。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违规情况进行整改,主要内容包括:

1、部分地区存在企业"化整为零"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备案、超范围建设等情况;

2、以及在未取得备案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至验收并网的现象。

在限期整改期间,暂停自然人光伏项目备案;供电公司暂停自然人光伏项目验收并网,待整改结束后,恢复自然人光伏项目验收及并网;各镇(街)对企业“化整为零”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备案、超范围建设等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光伏项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及时整改。

山东省德州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

租用他人场所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推动分布式光伏根据承载能力区间配储、参与调峰、参与调度,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湖北省

《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2、采用“光伏贷或设备租赁”模式的项目以居民为投资方和备案人,电网企业应向备案人提示风险。

3、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和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由企业自行备案,不得隐瞒租用关系以房屋所有人名义备案,不得将多个户用分布式光伏打捆备案。

湖北省宜城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宜城市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

1、全市所有学校、医院、政府投资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国有和集体权属房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户用光伏项目并网需要8个部门签字。

安徽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

自然人全款购模式户用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代自然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

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屋顶产权所有人自主选择投资开发企业后,由投资开发企业申请备案。

二、控制安装规模

山东省聊城市


《聊城市分布式光伏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

至2025年,全市可新增分布式光伏614兆瓦,累计装机规模约4000兆瓦。

河北省

《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定期公开电网可接入容量。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光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返送功率为依据进行测算。

河南省

《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区域,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对于在黄、红色区域要求落实消纳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

湖南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

电网企业应在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完成辖区分布式光伏电网可开放容量滚动测算,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等窗口向社会公开发布。

电网可开放容量不足的地区,除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及乡村振兴村级光伏电站外,应暂停其他分布式光伏的备案。

湖北省

各地电网公司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测算,并通过营业厅等渠道逐站、逐线、逐台区向社会公布可接入容量,在可接入容量范围内按申报接网顺序出具接入意见。

安徽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应组织各市供电公司以县为单位,按照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实施方案》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分析,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色区域,测算辖区内变电站、线路、台区可接入容量,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在电网可接入容量范围内,电网企业按照申报接入时间顺序出具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网接入意见,严禁超容量接入。电网企业未出具接入意见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辽宁省营口市

《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因并网光伏容远超分布式电源可接入承载能力,决定暂缓全市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备案工作,市供电公司暂缓受理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申请。

三、配置储能

山东省枣庄市


《枣庄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规范》

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的15%~30%、时长2~4小时配置储能设施,或者租赁同等容量的共享储能设施。这全国首次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储能配置标准。

河北省

《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逐步按照“光伏+储能”方式开发建设,以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用户供用电安全为原则,统筹考虑负荷特性和电能质量要求进行储能配置。屋顶分布式光伏配套储能,可选择自建、共建或租赁等方式灵活开展配套储能建设。配套储能原则上应在主要并网点集中建设,优先采用380伏并网,并网点应在分布式光伏并网点附近,以解决部分台区电压偏差、设备重过载、就地无法消纳等问题。

河南省

《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分布式光伏(含户用光伏)将租赁储能

根据承载力,将地区分为绿色、黄色、红色区域,并需要配置不同的储能规模。

鼓励光伏开发企业、设备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开发“社区储能”、"台区储能"等场景,由户用光伏等分布式光伏项目租赁共享,提升就地消纳水平;支持分散建设的储能设施通过“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湖南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

除乡村振兴村级光伏电站(含存量扶贫光伏电站对应的扶贫装机容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外,其他分布式光伏(含存量)应配置不低于集中式光伏电站配储比例的储能,参照代理购电结算模式,通过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储能容量市场进行结算,现阶段结算价格按当期储能容量市场交易均价出清。

安徽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

优先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就近低压接入,不具备低压接入条件的地区,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探索汇集送出。

鼓励分布式光伏投资企业、电网企业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探索在消纳困难变电站(台区)集中配置或租赁独立储能设施,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

除上述区域外,江苏苏州、昆山,浙江诸暨等地近期也发文明确,鼓励分布式光伏配置储能。

四、参与调度、调峰、市场化交易

山东省

《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及重大活动期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

电网方面要合理安排电力调峰措施。

春节期间,以保障电网安全和供热稳定为前提,在常规手段无法满足电网调峰需要的负荷低谷时段,要按照“先集中式、后分布式”“先非户用、后户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安排新能源电力参与调峰,以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河北省

《关于做好春节等特殊时段河北南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

1、各市电力运行管理部门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组织当地电网企业、分布式光伏并网主体签订并网调峰协议,明确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责任义务、启动条件、技术手段和相关免责条款。非户用分布式光伏需全部签订并网调峰协议,逾期未签订的优先安排其参与调峰;鼓励户用分布式光伏签订并网调峰协议,公平承担调峰义务。

2、电网企业要以保障电网安全和供热稳定为前提,在常规调节手段无法满足系统调峰要求,需新能源参与运行调整时,应按照“先集中式、后分布式”“先非户用、后户用”顺序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新能源参与调峰,如安排分布式光伏参与调峰,要提前向我委报告。

湖南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代拟稿)

1、除乡村振兴村级光伏电站(含存量扶贫光伏电站对应的扶贫装机容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外,其余分布式光伏应纳入调度机构统一管理,参与电网运行调整,保障电网安全。电网企业在常规调节手段无法满足系统调峰要求时,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分布式光伏调峰运行,保障电网安全。

2、有序推动分布式光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开展市场交易,先期由电网企业代理聚合并在交易中心注册,2023年底前实现具备条件的直接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全部进入市场,“十四五”末实现全电压等级所有分布式光伏全部进入市场。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暂停未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全额上网”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

安徽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

新增分布式光伏应具备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已有分布式光伏逐步改造具备相应功能。未经允许,分布式光伏系统制造商、集成商、安装单位均不得保留远方控制接口及相应能力。

五、严禁地面电站“钻空子”

江西省

《关于做好近期光伏发电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1MW以上的项目,纳入省级规划管理;备案文件有效期不超过一年,过期自动作废!

《江西省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开发工作指南(2022年)》

1MW以上的光伏项目统一纳入年度规模管理

河南省

《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

对于不超过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可不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其他类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均应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同时,考虑到河南省土地资源紧张的实际状况,涉及用地的光伏发电项目,须按照河南省《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2〕25号)落实用地条件,使用未利用地以外土地建设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另外,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相关要求,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建设地点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全额上网”模式的小型地面光伏项目,需统筹纳入全省建设方案;因此,暂停未纳入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全额上网”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工作。

2、在公共地面(含坑塘水面)无电力消费设施地点建设的光伏电站均为普通光伏电站,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要求管理,需统筹纳入全省建设方案并按管理权限由我委备案后方可建设。

湖北省

《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

非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不论规模大小,均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不得“化整为零”、拆分为“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抢占配电网接入资源。

安徽省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

新增备案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包括利用坑塘水面、结合农业大棚、牲畜养殖等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未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并网。

原标题:“严”备案、控规模、强配储……近期多省整顿分布式,光伏政策又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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