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政策推动梯次利用电池在储能领域发展
日期:2023-08-2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ti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年来储能赛道的火热,带动梯次利用电池成为新的蓝海,特别是储能领域。为了推动梯次利用电池在储能产业的发展,完善相关政策,国家和地方也发布了多个文件。

国家层面,2021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其中提到鼓励梯次利用企业研发生产适用于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的梯次产品。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其中提到,新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必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建立电池一致性管理和溯源系统,梯次利用电池均要取得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已建和新建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须建立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评估,做好应急预案。

今年3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自愿性认证工作,健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市场体系,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要求》提出,中大型储能电站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池,审慎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当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符合《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GB/T36276)等技术标准中关于安全性能的要求;运行中,应实时监测电池性能参数,及时进行一致性管控。

而其2022年6月发布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则提到,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地方层面,今年7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厦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创新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探索线上交易、线下交货的电池残值交易。推动电池回收与利用溯源监管,完善梯次利用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化管理。

同时,鼓励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整车厂、电池厂、新能源汽车运营公司、电池租赁公司、汽车拆解厂等企业合作共建、共用回收体系,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探索建立首次使用和梯次利用的动力电池“以租代售、车电分离、整车拆解”模式。

今年8月1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储能系统产品质量、储能电站安全监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氢能安全应用等各级标准制定。

原标题:政策推动梯次利用电池在储能领域发展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电池cbcu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