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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红线不得逾越,又一光伏企业被处罚
日期:2023-08-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huameng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当前,随着用地政策的逐步收紧,光伏行业用地合规问题也显得格外突出。

近日,山西运城市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处罚公告称,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而占用大王镇小花村土地5.04亩进行光伏升压站建设,被处以罚款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近年来,不止山西,全国光伏电站违规用地案件也频频发生。

去年,特变电工子公司投资建设的河北行唐县200MW光伏项目,因施工过程中存在毁麦行为,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而被立案调查。今年,多个央国企光伏项目发起了电站拆除的招标公告,拆除原因则为违规占地。据了解,个别项目拆除规模高达60MW,部分项目还未建成便因违规用地被勒令拆除。

注意到,违规用地案件频发的背后,是光伏电站日益增长的用地需求与用地政策收紧产生的矛盾。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最新数据,截至2023年6月底,国内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到470GW。光伏发电已经是中国装机规模第二大电源,仅次于煤电。如此巨大的装机规模下,电站用地需求与日剧增。

为了规范光伏用地,国家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文件。

2017年9月,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文件提到,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其光伏方阵在占用除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时无需办理转建手续,在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

“不改变原用地性质”,意味着企业占用耕地做“农光互补”项目可以,前提是耕地不能撂荒。

近年来,随着光伏发展速度的加快,光伏电站占用土地面积的增加,光伏用地政策也开始趋向收紧。据介绍,自去年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后,农光互补项目实际已被叫停。

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提出,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所有光伏方阵用地一律不得占用耕地。

在政策收紧的大环境下,无论是存量项目还是新增项目,光伏用地的合规性已经引起整个行业的担忧。有电站投资方表示,一系列光伏用地政策的下发为其项目带来了用地合规性的风险,为避免更大的损失,其在河北的部分农光、林光互补项目已经完全暂停。

面对光伏装机的火热,合理利用土地一定会是新能源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而对投资商来说,则应谨慎对待光伏用地的合规性问题,避免后续风险。

原标题:耕地红线不得逾越,又一光伏企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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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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