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纳归项目中,国电投、三峡、中广核、中核等项目入围。
数天前,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项目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容量租赁机制。需要配建储能容量的新能源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或购买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容量的方式落实配建储能要求,相关价格和费用由各投资主体自主协商确定。
独立新型储能项目容量在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统一登记并公开信息,供全省新能源企业租赁或购买使用,并鼓励签订与新能源项目全寿命周期相匹配的租赁协议或合同。
原标题:国电投、三峡、中广核、中核在列,江苏公布已纳归储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