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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广BIPV,新增光伏1.9GW!
日期:2023-07-19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oumingzh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6月28日,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持续提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机制不断完善”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力争达到15%以上,到2030年,比重提升到25%左右的具体目标。


《方案》提出了“坚持内外并重、协同推进”的重点领域开发原则,既要推动与资源丰富地区能源合作,又要高效开发利用市域内可再生能源资源。推进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推动绿色电力市场化应用,到2025年,外调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21%左右;实施“阳光园区工程”等六大阳光工程,创新“+光伏”综合应用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90万千瓦;新增供热项目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供暖,推进“浅层地源热泵暖民工程”等六大暖民工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供热的比重力争达到10%左右;加快推动氢能创新应用,推动氢能成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的新路径。

《方案》针对工业、建筑、交通、供暖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行业,提出加强行业统筹的措施,研究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要求,协调组织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在高精尖产业加快规划建设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基础设施,制修订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标准、图集,在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中同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加快实施交通行业绿色低碳提升工程和交通运输工具脱碳更新工程,加强新建和改(扩)建供暖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审查,推动可再生能源调峰热源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率先实施公共机构和市管企业可再生能源替代。到2025年,实现新建产业设施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20%,新建公共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方案》还提出努力实施六大阳光工程,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新建建筑应使用光伏发电等太阳能技术,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创新“+ 光伏”综合应用模式,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相融合,分区分类发展,推动首都功能核心区规范化管理、中心 — 9 — 城区精细化应用、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规模化发展,确保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加强城市更新领域光伏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90万千瓦。

实施“产业+光伏”应用,在生物医药、仓储物流、文化创意、汽车、电子等产业园区,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新建园区将光伏发电作为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条件,推进既有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光伏屋顶改造,通过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光伏发电应用,打造阳光示范园区。推进顺义区、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发试点工作。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园区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90 万千瓦。

大力支持新建居住建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应用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农村地区住宅光伏标准化管理,推动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将光伏发电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在电力设施更新中优先安排光伏综合应用。到 2025 年,新增阳光惠民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40 万千瓦。

将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纳入新建大型 — 11 — 商业综合体、商务建筑设计方案,支持商场、写字楼、宾馆、饭店等建筑实施光伏发电工程。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建筑地方标准中明确光伏发电应用要求。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商业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10 万千瓦。

原标题:北京:推广BIPV,新增光伏1.9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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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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