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规范还明确了市场成员的职责分工,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新型储能主体注册管理,运营维护交易平台,按规定披露和发布市场注册相关信息;电网公司负责新型储能主体的用电客户编号、发电客户编号等信息管理;电力调度机构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供支撑市场化 交易和市场服务所需的相关数据,按照国家网络安全有关规定 实现与电力交易机构的数据交互;新型储能主体满足市场准入及开展市场化交易相关条件等。
关于发布《新型储能主体注册规范指引(试行)》的公告
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有关要求,规范完善新型储能注册流程,服务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向新型储能主体提供标准规范、流程统一、公开透明的注册服务,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各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合编制了《新型储能主体注册规范指引(试行)》,现对外发布。
附件1:一图读懂《新型储能主体注册规范指引(试行)》
附件2:《新型储能主体注册规范指引(试行)》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