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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两大巨头两年持久“专利战”判决结果已出,到底谁笑到最后?
日期:2022-12-0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yutianyang_tsj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期,两大动力电池龙头“专利战”,迎来了首份一审判决结果。

11月30日,中创新航公告,其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的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且赔偿宁德时代总计296万元,包括经济损失263.25万元、赔付宁德时代合理支出20万元、以及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75万元。另外,案件受理费9.68万元,双方各负担4.84万元。意味着中创新航需要向宁德时代支付近300万元的赔偿金。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中创新航则表示的很“淡定”,表示将继续上诉和涉及的产品已完成迭代不影响经营。并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自去年以来,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纠纷案就从未停歇,期间战况两度升级。

这是宁德时代向中创新航提起的5项专利权诉讼中的首个判决,剩余4项专利权诉讼尚未宣判。早在2021年7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犯其五项电池相关专利,包含“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等。宁德时代最初向中创新航索赔1.85亿元,后于今年5月将索赔金额提高到5.18亿元。

而在今年8月1日,宁德时代再次针对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新航”)的一项专利侵权,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索赔金额为1.3亿元。

对于宁德时代的指控,中创新航并不承认,且宣称其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以保障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后,中创新航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自此之后,双方拉开了一场专利纠纷的持久战。

目前,中创新航是国内除宁德时代和比亚迪之外的第三大动力电池生产商。其前身是成立于2007年的中航锂电,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共同投资组建,起点颇高,但公司由于经营路线出现偏差,一度陷入亏损。

凭借董事长刘静瑜在2018年上任后实施的产品、市场、客户全面转型,尤其是电池的低价战略,从2019年至2021年,中创新航动力电池销量由1.62GWh增至9.31GWh,复合年增长率高达139.7%。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17亿元,净利润1.1亿元, 而在2020年,公司亏损1832.8万元。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累计154.5GWh,其中宁德时代装机量80.51GW,中创新航装机量为9.05GWh,仅次于宁德时代、比亚迪,位列中国第三。

而作为行业龙头的宁德时代,过去几年与多家动力电池后起之秀都曾有过纠纷。2020年,宁德时代在福州高院起诉塔菲尔,称对方侵犯了其动力电池防爆技术专利,索赔1.2亿元,最终二审法院判令塔菲尔赔偿2330万元。今年2月,宁德时代对蜂巢能源提起诉讼,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7月宁德时代与蜂巢能源达成和解,蜂巢能源支付和解款500万元。

原标题:动力电池两大巨头两年持久“专利战”判决结果已出,到底谁笑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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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旺材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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