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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照亮乡村振兴“阳光路”
日期:2022-07-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junj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烈日炎炎,徽州区岩寺镇罗田村,叶老官和老伴待在家里,一人坐在堂前,一人坐在门槛外,每人一根奶油冰棍,在伏暑中享受清凉。

叶老官今年73岁,十几年前,他接受胃切除手术,耗尽家中钱财,家庭因病致贫。妻子和儿子也都是弱劳动力。2014年,叶老官户被识别为贫困户,在扶贫政策的助力下,2016年叶老官家实现脱贫。但脱贫不脱政策,各项扶贫政策继续享受。最近几年,一家人生活持续改善,日子过得越来越有奔头。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后,当地精准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叶老官户享受多项帮扶措施,首项是产业帮扶,其中就包括光伏发电收益分红。

今年初,为切实发挥光伏电站帮扶作用,徽州区要求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和发电收益分配。其中明确,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主要用于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奖励补助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支出,在扣除运维管理等费用后,60%以上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和公益事业劳务费用。

罗田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王成介绍,光伏电站具有绿色环保、收益持久等优势。该村光伏扶贫项目2016年获市发改委批复立项,目前总装机容量达260千瓦。

翻开罗田村2022年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记者看到,村级公益性岗位设有村部保洁员、道路保洁员、油茶管护员、河道保洁员等,共有9人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均为人均收入不稳定且有半(弱)劳动力的脱贫户,月工资从200元到900元不等。

“预计今年我们村的光伏电站发电收益19万元,运行维护管理成本2万元,实际收益17万元。”王成介绍,其中10.2万元将用于发放公益岗位工资和公益事业劳务费用,6.8万元将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及因家庭变故、突发意外、重病等情况导致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脱贫户直接增收等。

在王成的带领下,记者走进光伏发电站。“这是我们村光伏电站的二期项目。现在夏天阳光强,光伏发电效率高,发电量也高。”他介绍,这里采取“光伏+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建成12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标准化草莓种植基地。村里将草莓基地出租给村内草莓种植户,并与种植户签订临时用工承诺书,带动脱贫户稳定就业。

王成说,罗田村明年将启动美丽乡村建设,村里的小河要治理,村容村貌要提升,还准备挖掘村史文化,修复部分历史文化遗迹,凭借村里的生态优势,吸引游客观光旅游,带动村民稳定增收。“有些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现在已经开始做了,资金来源就是光伏电站的收益。”

记者从市乡村振兴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并网发电光伏扶贫电站227座,总装机规模8593.4千瓦。今年上半年,总发电量381千瓦时,总收益295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开发光伏管护公益岗位共安置困难群众532人,发放岗位补贴87万元,人均增收1500余元,惠及119个村1.2万人,集体经济收入村均增收2万余元,带动脱贫群众人均增收1000元,支持村级小型公益事业32.7万元。


原标题:光伏发电照亮乡村振兴“阳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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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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