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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GW新型储能!17省市“十四五”储能规划汇总!
日期:2022-05-25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zhanganji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截至目前为止,已经有15个省市发布了“十四五”期间的能源规划,另外有2省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就17省市发布的能源发展规划情况看,除了风电、光伏新增装机量骤增,新型储能建设规模也呈现增长态势。

统计发现,到2025年,风光发电规划总计达到462.11GW,新型储能总量达39.2GW。


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储能作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布以来,河北已经公布专门针对新型储能的规划,安徽也有征求意见稿发出。其他省市的风光发电规划及新型储能基本涵盖在各省“十四五”能源规划相关内容中。除了表格中所提到的文件,多数省份在2021年提出了保障性风光项目新装机的配储要求,在5%-20%之间,这为储能也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已发布的规划来看,全国各省大多鼓励发展新能源+储能,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河南是第一个明确给出新能源租赁储能容量标准价格的省份。内蒙古、河北、陕西、宁夏、山东、浙江、安徽、福建、湖北等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征集示范项目清单。

多省能源规划都提到,明确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中山东的独立储能电站已经走入电力交易市场,这位储能盈利提供了通道。

不仅如此,各省在扩展储能应用场景上提供通道,要求储能在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等新型终端用户等处开辟新战场。

北京: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负荷的3%~5%

4月1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要求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坚强韧性能源体系取得实质进展。能源资源供应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全市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6%,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的3%~5%。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14亿立方米左右。基本完成全市燃油供热锅炉、剩余农村村庄供暖散煤和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构建形成反应快速、处置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

天津:新增风电光伏原则上配一定比例储能

1月27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了《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加快光伏发电开发,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风电规模达到200万千瓦。提出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应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储能设施。

河北: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

4月10日,河北发改委发布《河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在大力发展煤电灵活性改造、燃气调峰电厂、抽水蓄能电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河北省电力安全供应、系统调节能力、电网支撑和替代、用户侧等需求情况,全省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具备规模化商业化应用条件。

重点构建河北省新型储能“一核、一区、两带”发展格局,即以雄安新区为核心打造新型储能研发创新高地,打造张承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储能”大规模综合应用示范区,打造太行山脉“光伏+储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制造示范带,打造沿海“新能源+储能”和“工业大用户+储能”多元化应用示范带。

5月1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2年度列入省级规划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首批列入省级规划的31个电网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涵盖了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飞轮、氢能发电四种新型储能技术路线,涉及河北南网项目17个,建设规模2.35GW,涉及冀北电网项目14个,建设规模2.71GW。

内蒙古: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5GW以上

明确2025年,建成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GW以上。明确电源侧储能与电源作为一个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网侧储能、负荷侧储能、独立共享储能作为单一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甘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超过65%

2021年12月31日,《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到2025年,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陇东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全省能源生产和供应能力建设、煤电一体化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重大突破。全省能源自给有余,形成规模化电力和成品油外送发展格局。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电力总装机超过6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60%左右。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50%以上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3%目标任务。

青海: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GW

提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6GW,实现电力系统中短周期储能调节。作为第一个试点共享储能的省份,未来集中式共享储能将是青海的发展重点。

宁夏:2022年计划建成一批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2022年计划建成一批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按最大容量规划,储能规模约在900MW/1800MWh。

河南: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2.2GW装机目标

规划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2.2GW装机目标,并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鼓励新能源租赁储能容量,建议租赁费用标准为260元/kWh·年。

山东:2025年规划再建储能项目4.5GW

已建成储能示范项目0.5GW,2025年规划再建储能项目4.5GW。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力争建成投运容量20GW。4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储能示范项目的公示》,包括25个锂电池储能项目,总规模超3.1GW。按此发展速度,山东十四五储能建设很可能突破4.5GW。

湖北:新型储能装机2GW

“十四五”期间建设新型储能装机2GW。鼓励建设集中式储能电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储能设施。今年4月,省能源局征集新型储能示范试点项目。

广东:力争新建新型储能2GW以上

到2025年,力争新建新型储能2GW以上。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聚平台。

贵州:新能源发电装机达6546万千瓦以上

4月23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一是发电装机规模。到2025年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6546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108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31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二是非电利用规模。预计到2025年,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其中光伏:大力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5个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基地建设,加快乌江、北盘江、南盘江、清水江流域4个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开阳县等13个县(市、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开发利用模式。

四川:在负荷中心和新能源基地布局抽水蓄能

5月9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四川将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包括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地热发电)超过4100万千瓦,到2025年,四川省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预计近1.3亿千瓦。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四川省新增水电装机约2400万千瓦,风电约600万千瓦,光伏发电约1000万千瓦;至2025年底,水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风电突破1000万千瓦,光伏约1200万千瓦。

加快推进风光能源开发。加快推进凉山州风电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三州一市”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规划中提出积极推动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推进金沙江上游、金沙江下游、雅砻江流域、大渡河中上游等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基地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其他流域水库电站水风光互补开发,支持水库电站建设,利用水库电站调节和通道送出。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在负荷中心和新能源基地重点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深化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推动天然气发电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

坚持系统观念,聚焦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型能源架构和新型能源产业,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

浙江:非化石能源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24%

5月23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期间,浙江非化石能源一次能源消费占比达24%,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00万吨以上,电能终端用能占比40%左右。电力总装机容量1.37亿千瓦,其中新增海上风电、光伏装机翻一番,增量确保达到1700万千瓦,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江西:力争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4座以上

5月1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十四五”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以上。开展一批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鼓励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储能设施。推进奉新、洪屏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推进赣县、铅山、遂川、永新、寻乌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开展30万千瓦及以下抽水蓄能电站试点建设。

文件要求,统筹新能源快速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源网荷储各环节的新型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发展。鼓励氢能、发电侧储能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探索“新能源+储能”发展模式,合理确定储能配置比例,提升新能源并网友好性和电力支撑能力。加强电力调峰能力建设,力争核准建设抽水蓄能电站4座以上,并为中长期发展储备一批站址资源。

安徽:建设储能规模累计7.4GW

安徽省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四年间建设储能规模累计7.4GW。

江苏:抽水蓄能新增约135万千瓦

江苏的新能源项目虽然一直在如火如荼开展,不过在2021年1月《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并没有正式政策发布。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约22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630亿元。到2025年,风电新增约11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200亿元,其中海上风电新增约8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光伏发电新增约9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300亿元;各类生物质发电新增约7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40亿元;抽水蓄能新增约135万千瓦,新增投资约96亿元。

综上所述,全国半数以上的省份在“十四五”能源相关规划中,给储能发展都预留了充足的空间,除了新型储能之外,抽水蓄能建设也是重中之重。根据《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我国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较“十三五”翻一番,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江西、江苏、四川等多省已明确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目标,作为电力调峰调频的主力军,很多抽水蓄能项目也在开工或计划开工中。

5月23日,内蒙古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举行开工仪式。据了解乌海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总容量1200兆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兆瓦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额定发电水头411米。项目总投资约83.39亿元,电站建设期将拉动地方产值约350亿元,投产后每年将为地方政府贡献税收1.5亿元以上。项目建成后,可承担蒙西电网系统中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功能。

这仅仅是今年新开工抽水蓄能项目的一个缩影,今年5月11日消息,吉林纳规的7个抽水蓄能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评审及勘察外业等工作;

5月24日,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省大悟县政府签署投资框架协议,拟在大悟县管辖的区域内选取合适土地进行抽水蓄能项目的开发,预计总投资约75亿元的抽水蓄能项目,拟投建抽水蓄能项目120万千瓦;

5月16日,湖北恩施清江大龙潭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华能湖北恩施大龙潭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必要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预招标……

“十四五”期间,全国各省在新型储能和抽水蓄能方面的布局会更加纵深化发展,为一大批风电、光伏新增发电项目并网做好调峰准备。 

原标题:39.2GW新型储能!17省市“十四五”储能规划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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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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