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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初裁美多晶硅存在补贴
日期:2013-09-1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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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昨日发布初裁公告,认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将从今年9月20日起,对相关产品征收6.5%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此前一同被调查的欧盟和韩国的上述产品未公布初裁结果。

  根据昨日公布的初裁结果,商务部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AE Polysilicon Corporation 及其他美国公司被征收6.5%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另有三家公司因微量补贴或未接受补贴而无须缴纳保证金。

  太阳能级多晶硅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去年11月,我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合并进行反补贴调查、反倾销调查,被外界认为是中方在欧美对我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的反击动作。

  今年7月,商务部对产自美韩的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认定,自美国进口多晶硅的倾销幅度为53.3%至57%,自韩国进口的该产品倾销幅度为2.4%至48.7%。欧盟初裁决定仍“缺席”。有媒体曾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合并调查并不意味着要合并发布初裁,欧盟立案时间晚于美韩,因此可以分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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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作者:沈玮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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